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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林剑锋、历咏等老师应邀参加“2006年度全国诊所法律教育观摩与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7/09/30
          为响应教育部关于教学改革的号召,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提高学生实务操作能力,我院经申请于2005年8月正式成为中国法学会法律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第34个会员单位,并于日前首次应邀参加了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举办招开的“2006年度全国诊所法律教育观摩与研讨会”和“诊所法律教育筹资能力短期培训”。
          经研究决定,我院特选派了具有律师职业资格并拥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林剑锋老师、历咏老师、安新宇老师、王克玉老师参加“2006年度全国诊所法律教育观摩与研讨会”,并同时指派林剑锋老师参加“诊所法律教育筹资能力短期培训”。通过此次交流与学习,不仅为我院与其他相关院校就诊所法律教育的相关问题深入探讨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同时有助于我院在学习其他院校优秀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自身的实践教育,为进一步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培养基地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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