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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林研究员讲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发布时间:2010/10/31

    李林研究员讲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20101025晚上7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教授莅临我校中财大厦学术报告厅,在郭锋院长的主持下,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完善的精彩演讲,我院陈华彬教授和蒋劲松教授出席讲座并作了点评,2010级全体研究生及部分高年级研究生、本科生听取了此次讲座。

    讲座中,李林教授首先从何谓法律体系这一问题入手,在解释了法律体系的概念的基础上,提出法律体系是自然形成还是人为建构而成,以及法律体系的范围包括什么这两个问题,他结合前苏联以及新中国成立时的具体国情,分析了法律体系的划分,引同学们深思。接着讲述新中国立法体制的历史演变和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发展,并给出准确的统计数据,加深了同学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其后李林教授深入分析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时代意义,共分为四点详细论述,包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历史任务的提出和发展过程、判断的主要标准、其重大意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历史定位和时代语境。最后,李林教授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是要不断完善,并给出了相关建议,主要有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应当实现五个转变、应当确立更加严格科学的标准、加强相关法理研究和处理好当中的主要关系等八个方面。

    在点评环节,陈华彬教授从李林教授讲座的内容出发,高度赞赏李林教授的批判精神和分析问题的思辨能力。蒋劲松教授还就行政法中的具体如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问题和李林教授进行了探讨。蒋教授指出:我国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部门法,虽然其中的“宪法相关法”概念不科学,并且把宪法矮化为部门法不可取,但将法律体系划分为众多部门法的观念还是可以维护的。关键是探索新的划分标准。他认为,鉴于我国人大制民主建设的现状,非常有必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划分一个“代议法”部门。

    最后,在座的同学与老师分别就各自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提问,李林教授耐心的予以回答,同学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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