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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富国教授出席“2016第五届PPP全国高校论文竞赛暨PPP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12/26

    2016年12月22日,2016第五届论文竞赛颁奖礼暨PPP专题研讨会在上海成功举办。来自财政部、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高校与研究机构、台湾、英国的专家学者以及业内活跃的社会资本、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PPP参与各方嘉宾10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济邦咨询”)主办。济邦公司为促进和繁荣国内高校研究机构的PPP 相关学术研究,给关注PPP的高校师生和研究人员一个展示交流学术成果的机会,同时为PPP行业培养储备青年人才,倡议创设了PPP全国高校论文竞赛系列公益活动。该活动已分别于2008年、2010年、2012年和2014年成功举办四届,获得了来自政府、学术界和企业界的专家、学者及高管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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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c大神28预测吧曹富国教授应邀参加了本次活动,为获得二等奖的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我校博士生甄德云在激烈的论文竞赛中脱颖而出,获得了本次论文竞赛的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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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其发言中,曹富国教授就PPP法的演进趋势及我国PPP法的立法任务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PPP的立法演进,是从促参法到PPP立法演进的路径。PPP法的任务是解决PPP推行中遇到的障碍,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这也是促参法的主要内容。与PPP如影随形的物有所值,不应该仅是项目识别、模式选择的理论依据,更应该是PPP法所追求的目标,通过合同授予竞争和合同的有效履行,实现物有所值。我们可以从台湾地区、韩国、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有关PPP法的改革中,观察到从促参法向PPP法的转型趋势。我国长期以来实施了类似于促参法的个案立法或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通案立法,这些法都具有典型的促参法的特征。我国的当前的PPP 立法应该顺应PPP法的发展趋势,促进促参法向PPP法的转型。

    他认为,从PPP法的演进史\国际主要立法例上来看,PPP法有一个从促参法到PPP法演进的过程,目前我们正处于这样一个进程中。促参法要解决民间参与公共服务的问题,解决其参与障碍和激励不足问题。台湾的法叫促参法,去年台湾修订其促参法,但是囿于一些限制,未能实现从促参法向现代PPP法的转型。韩国2005年之前是促参法,2005年实现了向PPP法的转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正在进行法律改革,使其促进基础设施私人融资的法律向PPP法转型。

    PPP法的目标是为了实现物有所值,是为了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物有所值理论和技术在公共财政法、传统政府采购法和PPP法中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它们都要实现资金的更好价值。PPP中的物有所值不仅需要在项目识别方面,而且更需要在项目采购和项目合同履行及整个供应链上得以实现。

    中国的PPP立法有促参法的任务,解决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的制度性障碍和激励不足的问题,但中国的PPP立法不能停留在促参法的层面。PPP的初心和正当性是为了实现更好的公共服务。PPP除了需要在项目识别阶段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外,同样重要的是将PPP的初心内化在社会资本选择的采购决策中,发现更具有创新性、可持续性、经济效率更好的社会资本,并在合同履行中继续实现物有所值。

    借鉴台湾、欧洲、联合国等的观点,无论促参法与公共采购法是单一立法还是分别立法,都不能否定其作为公共采购法的基本属性。PPP法应成为致力于改革和转型,能够在实践中运行的法,以契合PPP的发展,促进政府内部转型,重构采购职能和监管职能,坚持以人为本,信息公开,同时要有世界视野的高度和担当,让中国的成功模式成为我们的软实力,因此PPP法必须是基于中国创新性实践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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