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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轩副教授应邀赴天则经济研究所主讲“第三轮司法改革与社会秩序转型”

    发布时间:2015/10/28

    2015109日下午,应著名经济社会问题智库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之邀,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李轩副教授前往该所定期举办的双周论坛发表了主题为第三轮司法改革与社会秩序转型的演讲。著名经济学家、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教授主持论坛,著名经济学家、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教授,天则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岩教授,余大章研究员,著名社会学家清华大学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李楯教授,著名司法理论专家、北京理工大学司法研究所所长徐昕教授,著名行政法学者、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熊文钊教授等出席论坛并发表评论。部分学者、律师和社会各界人士近百人旁听了论坛。

    在演讲中,李轩副教授以近期发生的湖北十堰当事人刺伤法官等几起极端事件中司法失灵现象为例,以维权、维稳、社会转型、司法改革等关键词切入,对最近几年乃至过去十数年来中国司法领域发生的改革事件及其突出问题做了概要梳理。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启了三轮司法改革。1998-2007年为第一轮司法改革,主导者是最高法院,核心人物是当时的首席大法官肖扬,主要思路是对传统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进行当事人主义或者说符合现代司法规律的改造,被认为是相对成功并有助于中国司法现代化发展的一轮改革。2008-2013年为第二轮司法改革,指导思想具有高压维稳色彩,带来了弱化司法的刚性和正当程序原则、忽视权利保障的负面效果。2013年党的十八大之后,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在中央最高决策层主导下开启了意图扭转司法不公、重塑司法公信力的第三轮司法改革。这一轮改革旨在通过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保障司法的独立,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扭转司法恣意、司法不公、司法行政化、司法腐败等因素所造成的司法不公问题,通过个案公正来建立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体系,借此倒逼依法行政和整个社会法制状况的好转。

    李轩副教授同时指出,近三年来司法改革存在内容有待充实、实质有待强化等问题,建议最高法院可将省级高院部分合并建立10个左右的高等法院、建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法官员额制与立案登记制同步推进需处理好案多人少的紧张关系、实行陪审员的专业化。李轩副教授认为,当前必须妥善处理维权和维稳的关系,只有依法维权才能根本维稳,维权就是最好的维稳。司法改革的真正急所在于”“之变,要求通过制度改造确保公安司法人员尤其是法官的司法良知和人格独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关决定中有关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和最高法院强化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政策表述,实质归根结底都是要求法官独立依法公正地做出个案裁判。他建议加速确立包括薪酬制度、晋升制度在内的司法职业保障机制,能够让公安司法人员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准司法权,不受法外因素左右。只有通过公正立法和司法,逐步树立法理型的权威体系,才能促进社会秩序的理性转型。

    各位与谈学者围绕李轩副教授的演讲分别发表了观点,充分肯定了演讲内容,尤其是赞同通过以促进司法良知和人格独立为中心有效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李轩副教授还回应了现场听众的提问,进行了良好互动和交流。

    (文/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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