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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富国教授出席“政府采购法律规范体系”研讨会提出五点意见

    发布时间:2015/11/04

    20151030-111日,曹富国教授出席由湖南省政府采购协会与湖南师范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在湖南长沙举办的政府采购法律规范体系化专题研讨会。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支出方式,在现今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规范内容庞杂,有效的使政府采购的法律规范体系化是政府采购实务部门与理论专家们所共同面临的主题。

    在此次研讨会中,曹富国教授围绕政府采购法律规范体系的构建,提出了五个重要观点:

    第一点,政府采购在今天的中国是一个从未有过的一个重大的变化,其是作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职能,从政府采购到采购政府是我国划时代的变化。政府采购核心的理论是利用采购这种机制使政府实现更好的公共服务的目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公共财政与私人部门的财政。

    第二点,当前的政府采购面临着多元化、复杂性实践的发展,其为我国公共采购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出前所未有的问题。我们今天讨论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以及正在如火如荼发展的公共资源交易法,涉及多元化的交易主体、目标、对象、规则,不仅买还有卖的问题,既有传统的政府消费需求,还有公共服务需求,PPP传统政府采购的高级、复杂创新形式,均给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带来了更多层面的问题。关于公共采购法律的体系化、法典化问题不仅是必要,而且是一个持续的问题。它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具有足够包容性、又能相互协调发展的一个体系。

    第三点,关于采购法的体系化应该是一个政府采购法与相关法的问题,还应该是一个公共采购法律体系的问题,理论讨论中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是典型的以财政为代表,认为是以政府采购法为主,其它法只是相关法,按照这样的思路,将来要建立的是中国的政府采购法为主的法律体系,而其它的就是相关法;另外一种思路,曹富国教授采用一个广义的公共采购法体系来看,其认为相关领域中所涉及的法律的多主体、多目标本质上是一个交易规则,不仅买还要卖,通过公共采购法律体系来保障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的协调性与包容性。

    第四点,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角度分析,曹富国教授认为政府采购法要成为公共资源交易法中起引领作用性作用的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与其它制度相比,有更为成熟完善的规则设置,如政府采购合同公开这项制度,在世界范围内都处于领先。我们应站在国家层面看待问题,政府采购法要更有自信,应打破封闭系统,发挥积极主导作用。

    第五点,关于政府采购国际化的问题。中国对于政府采购市场的国际化问题依然是保守的、被动的,如在自由贸易协定中仍未包涵任何政府采购问题,目前的GPA谈判中,我们一直是非常被动的角色。基于国内外、国际法、GPA法的研究,曹富国教授认为一方面国内法建设要先行,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在自由贸易协定下先做一些开放的尝试,有选择的与我国发展水平对等的国家达成相关的协议,这可以为我们的产业、制度与监管积累经验。曹富国教授呼吁:我们要转换角色,应该从规则被动的接受者,变为积极的倡导者与制度、文化的输出者。

    曹富国教授的观点得到参会专家的积极响应与热烈讨论。pc大神28预测吧硕士研究生韩雅菲、黄江玉参与此次研讨会。

    (文/黄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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