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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富国教授出席乔治·华盛顿大学举办的世界银行采购规则改革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03/27

    2016年3月23日,正在乔治华盛顿大学进行其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研究的pc大神28预测吧教授曹富国博士参加了由乔治·华盛顿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举办的“世界银行采购规则改革专题研讨会”。专题会议由乔治华盛顿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克瑞斯·于肯斯教授主持,世界银行高级采购专员让-雅克·魏杜先生做专题发言,曹富国教授评论。

    让-雅克·魏杜先生就世界银行采购规则改革的主要方面进行专题演讲:

    世界银行的采购规则被称为四个主要的公共采购国际规范之一,适用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2012年,世界银行启动了对其采购规则进行改革的项目。这项改革是世界银行自成立以来进行的最大规模和最为深刻的公共采购规则改革。新制定的采购规则将于2016年年中开始执行。

    世界银行旧的采购规则包括适用于其贷款项目的采购指南和适用于咨询服务的采购指南。这一规则适用于所有世行贷款的项目。借款国在实施世行项目采购时,不能适用自己国家的采购规则。在授予合同标准上,世行的采购规则偏向于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标准。这套采购规则建立在成熟的采购实践经验之上,操作简单,便于实行。但是,这套规则也被认为过于保守,缺乏灵活性,太多地限制了裁量权,其所采用的最低价中标授予合同标准也被认为不能实现物有所值。

    世界银行新的采购规则更加强调采购规则与世行贷款项目所旨在促进的发展政策的关系,强调采购活动必须服务于发展政策的目标。新的采购规则首次纳入了物有所值原则,而放弃了最低价中标的原则,允许在采购决策中考虑价格之外的评标因素;新的采购规则首次引入了目的导向的基本原则,要求采购活动要满足贷款项目的目的,而且采购方式和程序的选择等决策都要满足目的导向的原则;新的采购规则也首次允许贷款国在采购决策中考虑环境/社会等可持续发展因素。在采购方式上,新的采购规则也重构了其采购方式,吸纳了欧盟/美国/FIDIC等许多新的采购方式,并且允许采购人选择适用。新的采购规则也一改旧采购规则仅注重合同授予环节,忽视采购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以及合同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缺陷,以采购生命周期的理念重构其采购规则的结构。新的采购规则放弃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必须采用其采购规则的要求,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借款国家采用自己国家的采购规则。同时,世界银行还改革了其投诉制度,包括引入了合同授予前的静止期制度。实际上,世行采购规则的改革力度之大,已经被业内称为之一场“革命”。

    曹富国教授在评论中认为,世界银行旧的采购规则作为一个公共采购的国际惯例,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借款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采购法律政策和实践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世界银行采购规则的这次改革,吸纳了其他几个公共采购国际规则的改革成果,也引入了美国等发达国家采购法律中的一些要素。总的情况看,这次改革是与时俱进的,顺应了近十年来国际公共采购法律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但是,这一新的规则在实施中存在巨大挑战:

    第一,在旧的采购规则下,世行所有贷款项目,无论其所处何地,都适用一套规则,这对参与这些贷款项目的供应商来说,具有法律的可预期性。而在新的采购规则下,一些世行贷款项目下的采购却适用借款国的不同的采购规则,这将会增加供应商参与世界银行项目的法律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新的采购规则旨在豁免WTO政府采购协定(GPA)成员国适用世行采购规则的要求,而WTO的采购规则,本质上就是对其成员国采购规则的最低限度的国际规制。同是GPA成员,美国和欧盟国家的采购法就千差万别。世行新规则将它与国际贸易规则相关联,可能有增加发展中国家加入GPA激励的考虑,但却可能增加世行项目实施本身的复杂性,尤其是增加了供应商参与世行项目的法律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这使得对世行采购规则的评论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悖论:它的一个改革动机是减少多规则的适用,但改革的成果却增加了多规则的适用。

    第二,世行新的采购规则,极大地增加了借款国能力建设的必要性。无论是物有所值原则,目的导向原则,将可持续发展因素纳入采购决策,还是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生命周期管理等,都极大地增加了采购决策的复杂性,也提出了采购职业化发展的更高的要求。新的采购规则已经注意到了这一要求,在新的采购规则中侧重强调了世行自身的采购专家能力建设以及对借款国采购能力建设进行更多投入的需要。

    第三,世界银行的采购规则历来对其他多边或者区域开发银行具有标杆和示范效应。世行的这次改革将对类似于这些银行采购政策和规则的深远影响值得研究和观察。尤其是,中国牵头发起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发展银行都已经开始进入运营阶段,包括开始招聘大量的采购类职员。这些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将采取什么样的采购政策和采购规则也是值得研究和观察的。

    第四,世界银行采购规则曾经对借款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采购法律制度产生积极影响。可以预计,新的规则将对国家采购法律制度产生深刻的影响。一方面,世界银行采购规则的这次改革,反映了欧盟/联合国/WTO等国际采购规则最近十多年的现代化改革成果,而且似乎走的更远。国家采购法律制度显然也需要进行现代化改革;另一方面,世界银行采购规则改革也有一个直接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国家采购法律制度的改善。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那些尚未完成其公共采购法律现代化改革的国家,将重视世界银行的政策改革,不仅基于世行贷款项目本身,而且可能是其整个公共采购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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