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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尹飞副教授应邀出席中国人民大学“商法前沿论坛”

    发布时间:2008/11/04
      现在有些商家明知汽车发动漏油,但仍然予以销售。在汽车漏油、经反复维修汽车仍然漏油的情况下,很多消费者诉诸法院要求退车。但各方对于商家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是否可以退车、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汽车漏油是否为产品根本缺陷等问题存在争议。
          为强化汽车生产者和经营者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提升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和《检察日报》社理论部于10月24日下午在中国人民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联合举办了商法前沿论坛系列之三十四“汽车边召回边销售的法律问题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院长王利明教授出席论坛,并就汽车召回制度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发表了学术见解。他认为,日本准备在拟修改的《民法典》中设专节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动向值得我国学界认真研究。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杂志》社与检察日报社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吴宏伟教授、吴景明教授、苗延波副主编、曾宪文主编等出席了论坛。专家们就商家销售缺陷汽车时欺诈的构成要件、消费者是否可以退车、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汽车漏油是否为产品缺陷、产品的使用期与保修期的关系、召回制度的完善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我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尹飞副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就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
          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主持。各位专家的发言摘要发表在2008年11月1日的《检察日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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