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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法学工作坊第17期读书会举行 共同探讨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8/11/13

    2018年11月12日晚,公法学工作坊第17期读书会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808会议室举行。刘权副教授、于文豪副教授作为本次工作坊的指导教师参加本次工作坊,与我院20余名本科生、硕士生与博士生共同探讨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我院2018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生刘学涛主持本次工作坊活动。此次活动包括自我介绍、主题分享和自由讨论三个环节。

     

     

    在主题分享环节,我院2015级本科生周远洋结合《生命3.0:人工智能时代,人类的进化与重生》一书,谈了自己的读书体会。他的报告主要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本书的概括性介绍。他首先简单地介绍了本书作者迈克斯·泰格马克,之后从本书的结构出发,生动、系统地讲解了书中每一章的主要内容,并对其中的重要理论进行了重点说明。第二部分则是观点的讨论,从四个方面提出问题并一一作出解答。他认为,作者所构思的生命3.0在本世纪会出现,并且对司法领域机器人法官的适用以及立法领域法律如何适应技术的更新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最后,周远洋指出为了创造出一个繁荣昌盛而不是自我毁灭的未来世界,人类应当创造出新的追求目标以实现自身的幸福。

    2018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樊奕辰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张叙作为本次读书会的与谈人,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樊奕辰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谈论。她通过表达阅读本书之后的直观感受介绍了她对于未来世界的想法,并指出,在人类保持对人工智能的警惕心以及物理学家们进行人工智能安全性研究的同时,人工智能的发展会逐渐使我们对未来所期望的世界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张叙则是从宏观的角度出发,指出应让人工智能的目标与人类保持一致;面对智能爆炸所带来的生命3.0时代,我们不能做一个毫无准备的乐观主义者,而是要抱有恐惧、敬畏和好奇之心,做一个警觉的乐观主义者。

    在自由讨论环节,同学们共同对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进行了激烈的探讨,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在自由讨论结束后,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人工智能与网络法教研室主任刘权副教授对本次读书会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公法学工作坊的创立初衷与活动形式,然后表达了对人工智能的看法。刘权副教授认为,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首次提出了人工智能这一概念,至今已有60余年。目前人工智能已应用于很多领域,如导航地图、自动驾驶、人脸识别、语音翻译等等,但仍处在低级阶段,通用人工智能的出现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人工智能的出现会给人类权利带来诸多挑战,个人隐私权、劳动权、平等权乃至生命权都可能受到侵犯。发展人工智能,应当坚持人类中心主义,即技术的发展应当以人类为中心、以人的安全为中心,因此人工智能的安全性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于文豪副教授认为,AI话题可以涉及道德、伦理、哲学、生命学、计算科学、法学等诸多角度。大家的发言是在不同层面展开的。他以耶鲁大学巴尔金教授的研究为对象,介绍了其提出的人工智能背后算法的三大法则。最后,他针对如何阅读、作出更好的报告和与谈,提出了建议。

     

     

    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之中,第17期公法学工作坊落下帷幕。

    文/韩如雪  图/刘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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