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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法学研究工作坊第1期举行 共同研读《代议制的公司》

    发布时间:2019/03/07

    2019年3月6日下午,商法学研究工作坊第1期在学院南路校区中财大厦二楼案例教室3举行。特邀嘉宾胡晓珂副教授、殷秋实博士以及指导老师周游博士参加了本次工作坊,与我院近50名本科生、硕士生共同研读《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工作坊主要包括发言人展示、全体成员互动、评议人评议、老师及嘉宾发言总结四个环节。

     

     

    在发言人展示环节,首先由指导老师周游博士介绍了《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一书的作者、前言、结构以及重点章节等。接着,张磊、亚云浩、许智琛和董玥四位同学作为发言人依次分享了各自的读书心得。张磊同学就中国公司的股东本位、董事会权力的考察、公司治理的现实合理性等三个方面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亚云浩同学以宝能万科之争为切入点,在对比了两大法系不同模式后,为我们介绍了中国公司的治理模式、中国公司法路径依赖的缘起及其他对相关问题的反思。许智琛同学着重就忠实义务项下归入权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谈到了归入权的本质、功能以及归入权存在的问题等诸多方面的内容。董玥同学主要探讨了业务判断规则,她结合美国的做法,从业务判断规则与忠实义务的关系、业务判断规则独立存在的必要性以及业务判断规则在中国的选择与发展三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在全体成员互动环节,为破解由于时间限制而大部分人无法提问的硬伤,本工作坊采取贴便签的方式,积极地向发言人进行提问,并针对各发言人的展示做出了具体评价。最后,由指导老师现场选取其中有意思或有价值的问题向发言人提问,并由发言人作答。

     

     

    在评议人评议环节,颜婷、林嘉乐、刘旭雅以及任莹四位同学作为评议人主要就发言人的内容、表达、框架等方面进行了评议。颜婷同学对张磊同学的发言进行了评议,她认为张磊同学的展示思路清晰,但未对股东中心主义的缺点进行回应。林嘉乐同学对亚云浩同学的发言进行了评议,他肯定了亚云浩同学清晰明确的表达方式并对其发言的深度及广度的拿捏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刘旭雅同学对许智琛同学的发言进行了评议,她先肯定了许智琛同学的发言,然后建议其在介绍案例时应提出自己的思考。任莹同学对董玥同学的发言进行了评议,她赞扬了董玥同学洪亮的声音以及清晰明了、易于理解的表达,她认为董玥同学还应对业务判断规则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在指导老师及嘉宾发言总结环节,胡晓珂副教授、殷秋实博士、周游博士分别对发言人的发言做出了评价。胡晓珂副教授对大家积极参加工作坊表示了热烈欢迎,同时建议同学们应不断提升读书的数量,学会有选择性地读书。殷秋实博士肯定了四位发言人的展示,并建议大家在读书时要有自己的思考,学会把作者的观点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周游博士认为:张磊同学表达通畅,但其观点提出得较晚;亚云浩同学准备充分,表达风趣清晰,但所讨论的问题欠缺一定的深度;许智琛同学思维活跃,建议在发言时注意语速;董玥同学表达清晰、逻辑顺畅,但其发言仅有广度却缺乏深度。最后,胡晓珂副教授谈到法学研究非常重视思维的逻辑性,同学们应当珍惜发言的机会,注重日常训练。

     

     

    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之中,本次商法学研究工作坊落下帷幕。

    文/刘雯 图/于柏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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