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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颖教授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并作演讲

    发布时间:2019/07/22

    2019年7月6日上午,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以下简称“商标品牌节”)在银川国际会展中心开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并宣布开幕。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和山,原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中华商标协会顾问刘凡,银川市市长杨玉经出席开幕活动并参加巡馆,中华商标协会会长马夫主持开幕式。

    商标品牌节是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商标品牌盛会,本届商标品牌节以“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共建创新发展之路”为主题,共汇集了748家来自全国各地的品牌企业参展。在三天的时间里,举办了22个分论坛及沙龙活动。

     

     

    7月7日上午,杜颖教授应邀在超凡承办的“新法关于商标恶意注册条款实施有关问题”主题沙龙作总结发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助理潘伟法官,曾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的张学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一处郑海燕处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异议审查四处黄丽处长,月梅工作室创立人、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员张月梅,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君出席本次活动并发表主题演讲。超凡合伙人陈剑律师主持了沙龙活动,超凡股份合伙人、商标专业总监杨静安律师发表了题为“新商标法第四次修改情况解读及对代理工作的影响”的主题演讲。来自政府机构、知名企业、代理行业等相关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此次沙龙。

    在沙龙总结发言中,杜颖教授以“超越第四条谈第四条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用“五句话”谈了对本场沙龙的感受和对第四条相关问题的理解。第一,赞同各位嘉宾发言。第二,修改商标法第四条回归商标制度的本源和初心,她指出商标法解决的不是市场激励问题,而是贸易规范和市场规范,要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商业伦理道德,抢注不符合商标法的基本目标和价值取向。第三,从商标权取得制度出发,她认为《商标法》第四条的修改并非为了颠覆注册制走向使用制,这决定了第四条适用范围有一定限度。第四,商标注册制会导致符号圈地,虽配套了相应的制度消解符号圈地,但仍会有制度失灵,因此在已有法律条款不足以应对时,《商标法》第四条的修改是让商标法制度的失灵变得可控。第五,第四条的修改不能解决全部、根本的问题,法律滞后于市场,法律不是构建秩序的最佳手段也不是唯一手段,商标法也不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主力部队,市场还需要从多角度进行综合治理。

     

     

    7月8日上午,杜颖教授参加第一届知识产权领域院长论坛,发表“大数据技术助推商标支撑品牌经济发展”的演讲,对品牌概念的多维性、品牌何以以商标为支撑、大数据技术与品牌推广、品牌维护、品牌价值评估等的关系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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