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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建峰教授于华东政法大学参加系列学术活动

    发布时间:2019/09/29

    2019年9月28日,“比较社会法使命与挑战高端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成功举行,来自全国社会法学界的4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我院沈建峰教授受邀参加会议并以“社会法、第三法域与现代社会法”为题做大会报告。会议结束后,沈建峰教授受邀以“集体合同的私法结构”为题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学术讲座。

     

     

    在大会报告中,沈建峰教授通过梳理德国社会法概念发展的历史,提出从社会法概念发展的过程来看,首先应承认它是一个诠释性的概念,其对新问题的诠释和调整围绕着两个主线:反思个人主义,回应社会问题。反思个人主义的不同方向以及劳动法和社会安全法自身发展的程度影响了社会法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内涵。对中国社会法概念发展而言,为避免困境,在现阶段应告别第三法域观念。据悉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已于2019年8月以组稿的方式发表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第四期,该期组稿在社会法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会议结束当晚举办的题为“集体合同的私法结构”的学术讲座中,沈建峰教授提出集体合同是一种自治机制和市场机制,这种自治基础上的市场机制本身即是传统私法的合同机制。从法教义学角度看,集体合同以私法合同的形式成立和消灭,对工会和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联合会具有债权效力,这些都是私法现象;为了解决集体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约束力问题,大陆法系国家基本都承认了集体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规范效力,并分别从社会法、公法、私法的角度解释上述规范效力。从中国集体合同制度发展的历史、社会经济基础和制度设计来看,私法的解释方案依然最优方案。讲座互动环节,沈建峰教授与具有德国、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留学背景,来自不同科研单位的专家从法律比较的角度对集体合同的效力结构进行了讨论。

    近期社会法的体系归入和基础理论问题备受学界关注,上述学术活动均是对该问题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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