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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法工作坊第9期 师生研读《增值税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9/12/17

    2019年12月14日上午,财税法工作坊第9期在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南楼307会议室举行。本期工作坊为读书分享会,由五位硕士研究生分别就《增值税比较研究》的相关章节进行汇报。由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马鑫阳同学主持,指导教师郭维真副教授参加,同时还邀请我校财经研究院曹明星副教授出席。

    201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姜帅同学从跨境角度分享了增值税课税的一些重要议题。他从增值税的相关术语切入,讲述了增值税税收管辖权的不同模式,并通过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管辖的规定对税收管辖权的模式加以解释,提出给付地规则确认税收管辖权的重要意义。

     

     

    201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陈雨嫣同学介绍了本书中关于销售行为和销售主体的基本内容,结合我国增值税上的相应制度进行了比较。她区分了不同语境下的零税率概念,比较了各地区销售主体的不同规定,重点分析了在抵扣制下,提出了免税是否属于税收优惠等相关问题以及对税收减负政策的一些思考。

     

     

    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许双燕同学梳理了增值税逃税和避税问题,通过对本书案例的梳理,分别讲述了避税和逃税区别的具体界定。并且指出反避税条款在增值税领域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介绍了域外反避税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创新与发展,以及一些防范逃税行为的方法。

     

     

    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罗浩楠同学展示了保险领域增值税课征的问题。罗浩楠同学首先介绍了保险的概念,进而引出了对金融服务课征增值税的方式,如意外保险的宽税基税收模式。此外,罗浩楠同学还介绍了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在保险领域的课税模式。

     

     

    对于不动产课税问题,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曾文同学讲述了不动产课税中的疑难问题,提出了一些针对性解决办法。通过对域外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方法进行梳理,她总结了在课税中值得考量的一些要素,结合以案例重点讲述了欧盟对不动产课税的相应规则,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在点评环节,郭维真副教授对同学们的分享逐个进行了点评、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并对分享过程中的细节做了补充。在理论部分:就管辖权问题,她希望同学们对增值税管辖权和所得税管辖权的差异和原因做深入的分析,同时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在目的地征收原则的具体适用的差异有所区别。就免税是否作为税收优惠而言,纳税人不同的计征方式会带来不同的回答。就增值税的避税和逃税,她指出在案例分析方面,注重对多个案例的横向比较,关注案例之间的共性。在具体行业征管部分:她指出税法的基础性问题是民商事交易规则,如不动产的特殊性,因此一些领域中如何看待本土特色和国际规则之间的差异,要基于更广阔的立场。

     

     

    最后,郭维真副教授对本期活动做了简短总结,对同学们的表现给予了肯定。希望同学们通过工作坊的交流与分享,提高阅读能力、增加知识储备,并将这些知识和技能应用于论文写作中。

    文/吴锡  图/魏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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