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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法工作坊第215期举行 消费积分交易平台的监管法律问题线上探讨

    发布时间:2022/04/14

    2022年4月9日上午,pc大神28预测吧金融法工作坊2022年第十四期(总第215期)以腾讯会议为平台,采用线上交流的形式举办。本次活动的主题为消费积分交易平台的监管法律问题探讨。我院黄震教授对活动进行了全程指导,也邀请了数位校外的业界人士参会讨论。工作坊主要由主持人介绍,指导老师致词,发言人分享,评议人评议,答疑与交流和指导老师点评与总结六大环节构成。本次线上金融法工作坊共计有10余位校内外师生及业界人士参与讨论。

    首先,黄震老师阐述了召开线上工作坊交流会议的重要意义。黄震老师强调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能够更加真切的观察到同学们近期的学习状态。同时,邀请校内外师生和业界人士参与讨论,可以帮助工作坊的同学们拓宽学习研究的思路。

    随后是发言人的分享环节。我院2020级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车讯,分享了主题为“消费积分交易平台的监管法律问题研究”的硕士毕业论文。文章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逻辑结构分为五个板块,即问题的提出,积分交易平台金融监管介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积分交易平台监管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分析,积分交易平台地方金融监管的试点路径以及构建积分交易平台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议,发言人将按照行文逻辑的顺序展开分享。

    首先,车讯同学对消费积分交易平台做了简要的基础性介绍,积分交易平台分为双重属性“消费属性和金融属性”,三种类型“网购平台、积分联盟和通用积分交易平台”。随后进入第一部分,通过海南试点积分交易平台的监管试点实例,提出文章所关注的问题,即如何完善和落实积分交易平台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在第二部分中,车讯同学分别对大前提“凡是金融活动都要纳入监管”和小前提“消费积分交易平台是一种可以保留的金融创新活动”进行了论述,以三段论的逻辑推理出积分交易平台需要金融监管的介入。在第三部分中,车讯同学分析了积分交易平台的监管所要关注和解决的三个问题,即分析主体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将诱发平台滥用优势地位和权利人滥用权利的风险,监管规则的缺失导致平台非法代币融资风险聚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的主要原因和具体表现。第四部分则是为了解决“如何保障地方金融监管局有效开展平台监管试点工作”的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来突破这种试点路径的障碍,一是地方要注重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的适用,将积分交易平台纳入地方交易场所来实施监管。二是由中央统一指定监管试点的原则性规范,地方在此基础上,灵活且公平地制定积分交易平台地方金融监管实施细则。三是由于积分交易平台是一种运用区块链底层技术的金融创新活动,地方可以尝试运用监管沙盒机制来开展金融监管的试点工作。最后一部分是为了解决“地方金融监管局具体要采取哪些监管措施来开展试点工作”的问题,车讯同学基于第三部分中具体法律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构建建议。具体而言,一是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强调以地方金融监管局为主导,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监管体系。二是完善积分交易平台的地方金融监管实施细则,确保平台监管有章可循,确保地方金融风险得到及时处置,有效防止地方风险外溢。三是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运用监管沙盒的法律制度,为地方运用监管沙盒机制取得正当性和合法性基础。

    发言人分享结束后,进入评议人评议和答疑交流环节。两位校外嘉宾发表了评议意见。其中,李英祥提出可以从企业的收入和主要成本来界定积分交易平台到底属于金融企业还是软件企业,二者适用的监管规则不同。假如是金融科技企业,或者说大一点的软件企业,建议从技术角度入手,比如网关、数据存储、灾备、可溯源等方面思考。如果是金融企业,就从资本充足率,积分自发、融资的杠杆比例,第一大客户积分比例的上限,甚至准入资格、股东备案制度、实缴资本制度、积分互通的白名单、负面清单来思考构建积分交易平台的监管法律制度。另外,平台的监管问题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平台的组织形式、关于这个平台载体“公司”章程的特殊规定、利润分配规则、经营范围规制、高管、甚至股东的特殊管理。王栋认为,一是要明确平台的金融属性,再谈引入金融监管的问题。二是明确平台运营过程中的各方利益,监管的目的是安全、有序、防风险,防止平台滥用市场优势地位侵害其他成员的利益。三是判断消费者的性质,根据发言人的逻辑,针对消费者势必要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的问题。四是平台监管问题的根源在于平台通过技术、信息优势与政府监管形成了一定的抗衡,可以思考监管部门能否探索一种政府与平台共治的监管模式,来引导平台健康发展。随后,校内同学也进行了评议。黄蕾同学联想到了刘双舟教授的文章“消费积分的法律属性与规制”并进行了消费积分的法律性质扩展和探讨。李芝欣同学以一个积分购房的案例纠纷为实务支撑,抛出了积分交易的应用场景是否需要被限制以及平台被取缔后的消费者如何保护两个问题供大家深入思考。孟凡巧同学通过文献的阅读和思考,认为积分交易与单用途预付卡交易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提出可以由商务部体系来进行监管的观点。王卓玥同学关注到国家七部委联合探索绿色消费积分制度,补充到国家对消费积分的存在和意义持积极的肯定态度。闫婉钰同学分享了自己使用万通积分平台的经历,来阐述了积分交易平台的监管研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随后,指导老师黄震教授进行会议主题的相关指导。第一,发言人要就两位校外嘉宾提出的评议意见进行更细致的思考和请教。第二,发言人对同学们所提出的评议意见,还是要适当的进行思考和采纳,要在有限的篇幅将消费积分表达清楚,防止读者和听众被带偏。第三,发言人对文章还需要继续去打磨,对一些知识点也要更深入的去了解和学习。

    最后,黄震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黄老师认为两位嘉宾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对问题的要害关注十分准确,同学们要加以学习。其次,通过这样的交流会议既可以了解同学们近期的学习状态和增强大家的学术素养,也可以帮助发言人完善自己的论文写作。总的来说,本次线上交流会还是卓有成效的,大家在以后选题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实务的了解,建立与实务的联系。

    指导老师黄震教授对下次金融法工作坊交流活动提出了时间和内容上的具体安排后,由主持人发表结尾致谢,宣布本次金融法工作坊交流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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