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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法工作坊举行 研讨国际商法前沿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14

    2022年4月13日,pc大神28预测吧国际法工作坊活动通过直播平台以线上讲座的形式举行。本期工作坊活动的主题为“国际商法前沿问题”,由pc大神28预测吧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王卓然、刘瑞分别就各自主题进行汇报,工作坊指导教师沈健副教授和工作坊其他同学参加研讨。

    王卓然同学的汇报主题为“论临时仲裁的仲裁员制度——以《仲裁法(征求意见稿)》为视角”。她首先介绍了国际上仲裁员任职资格的四种立法例,分别为积极条件立法模式、消极条件立法模式、最低限制立法模式和未作规定的立法模式,指出目前仲裁较发达的国家对仲裁员的法定资格的规定比较宽松,相比而言,我国《仲裁法》对仲裁员资格的规定较为严格。接着,她指出《仲裁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外籍仲裁员资格要求并不严格,如此导致了内外不平等的情况,应适当放松仲裁员资格的法定条件。此外,她还就仲裁员资格的一些特殊问题作出分析,例如强制仲裁员名册制、仲裁员国籍问题等。针对仲裁员指定问题,临时仲裁比机构仲裁面临更大的困难,她总结了以下三点原因:临时仲裁自治性较高;仲裁协议中可能会出现约定不明确的问题;我国现行法中仲裁员的指定机制存在不足。她认为,《仲裁法(征求意见稿)》对临时仲裁仲裁员指定问题的安排具有合理性,但也存在可改进之处。她提出四点建议: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根本原则;适当放宽仲裁员的法定资格;明确仲裁庭的组庭时限和法院、仲裁机构介入临时仲裁程序的标准;明确法院管辖权顺位。

    刘瑞同学以“《数据安全法》域外管辖研究”为主题进行分享。她谈到由于国际社会尚未形成对数据跨境传输活动的明确统一规制,为防止某些国家扩大本国的数据主权,各国应遵循数据域外管辖的有关国际法规则,如主权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平等互惠原则、合法合理原则、国际礼让与对等反制等原则。她以美国的《海外数据使用澄清法案》和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为研究样本,认为美国关于数据域外管辖的法律规定为全球扩张模式,欧盟则为平等保护模式。接着,她介绍了我国数据域外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数据安全法》域外管辖条款分为四个方面,第一,主权原则始终置于首位;第二,灵活适用数据本地化要求;第三,一贯秉持友好礼让;第四,坚决实行对等反制。同时,她提出了我国数据域外管辖的完善建议,加强国内立法与执行,促进国际合作与共赢。

    在自由提问与讨论环节,沈健老师首先对两个同学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中国海事仲裁委发布的临时仲裁规则为《中国海商法协会临时仲裁规则》,汇报人是否注意到这与其他仲裁委员会的临时仲裁规则命名上的区别;第二,刘瑞同学文章中的立法管辖权与立法有何区别,滴滴事件中数据立法管辖权问题如何体现。参加工作坊的同学提出了两个问题: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如何区分;数据本地化是否是阻挠了全球的数据传输。随后,王卓然和刘瑞同学分别对上述问题进行逐一回应。

    最后,指导教师沈健老师对本次工作坊活动进行总结,鼓励同学们多学多思,重视学位论文写作。本次国际法工作坊活动圆满结束。


    文、图 / 颜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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