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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法工作坊第40期 民法典研究与法学方法论(四)

    发布时间:2023/05/11

    2023年4月12日下午15时,pc大神28预测吧第40期私法工作坊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913如期举行。我院王叶刚、武腾老师和二十余名同学参与研讨了《民法典》的前沿问题和法学方法论的若干问题。本期工作坊采取线上直播与线下研讨的方式同步开展,赵梦霄、杨彤和尹琦三位同学进行了主题汇报。

    赵梦霄同学汇报了题为《解释与涵摄》的读书报告。报告人首先对相关名词进行了解释,包含三段论、涵摄、砌造技术等,进而解释了法解释与法续造的区别,然后将主要聚焦于体系解释之上,介绍了具体的体系解释模型,包含比较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构成要件要素在法律结构之中的位置、不得对例外扩张解释、法秩序的统一及宪法的统一。报告人指出,体系解释在民法、刑法领域适用比较多,行政法领域不同的管理领域存在很大差异性,因此观照不同领域中构成要件、概念在整个法体系中的结构和位置,很难得出一个有效的结论。武腾老师指出,体系解释需要和目的解释结合起来一并考察,并以《民法典》503条为例加以说明,通过《民法典》第140条第2款以及第490条可得出其中“视为”的具体含义。

    尹琦同学报告的题目为《历史解释》。报告人指出,在进行历史解释时,首先要思考立法者当前以及当时的意图何者更为重要,其次考察何等情形下可以忽略历史上立法者的观点,最后还需审查究竟哪些材料允许被人们使用。武腾老师指出,立法者意图只能被赋予一种推定效力,人们必须参考立法意图,但若不愿遵循,原则上也都可以推翻之。论证负担的大小则视具体案件中立法者意图的明显程度而定。

    杨彤同学以《体系解释》为题,谈了自己对相关问题的认识。报告人首先明确了文义解释是解释程序的开端,接着分析了确定文义(单义或多义)的辅助手段以及作为解释模型的“文义明确性规则”,尔后又明确了文义射程与类推禁止的关系问题,最后以文义解释对欧盟最高法的意义作结。报告人指出,文义明确性规则是文义明确的情形不需要再对概念强作解释,乃是一项推定规则,可适用于没有争议的情形。武腾老师肯定了报告人的分享,并鼓励大家要将法学方法论运用和融贯于民法的学习和研究中。

    至此,我院第40期私法工作坊活动圆满结束。


    文/孔繁启 图/陈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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