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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举法课程教学实践活动——话剧《衡阳人大贿选案始末》成功上演

    发布时间:2015/01/06

    1227日下午3点,我院2013级选举法课话剧《衡阳人大贿选案始末》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的橙厅成功上演。来自我院2013级的29名同学自编、自导并自演了本场话剧。本次活动由选举法课任课教师蒋劲松教授主持,我院行政负责人吴韬、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刘尚军、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北京人大》主编李正斌、新启蒙智库执行长熊伟、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兼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海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孙龙副教授、北京市育才学校叶萍老师、北京市十四中学罗筱林老师等出席了本次活动,观看并指导了本次话剧。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为介绍环节,蒋劲松教授向在座的参演同学,以及前来观看话剧的我院本科生与研究生同学介绍了莅临选举法话剧活动现场的各位嘉宾,也向来宾们简要介绍了本剧的的创作人员、创作思路和举办这场活动的目的与期待。 

    活动第二个环节,话剧正式开演。本剧以倒序的形式,以衡阳人大贿选案中被双开的湖南省政协副主席与在本剧中虚拟的人物决心彻查衡阳人大贿选的宋检察长为主要人物,给观众们呈现了衡阳人大贿选在发生之后,检查小组是如何在参与贿选的举报人和国内外专家的指导下,将湖南省政协副主席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制裁的。通过人物的对白与剧情的发展,结合案件事实与剧中关于案件背后的一些合理想象,观众可以看到我国选举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选举法条文的不完善之处,通过对贿选案的讲述展现在立法和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同学们以自己的理解将衡阳人大贿选案涉案人、执法人员和国家领导人等角色演绎的生动立体。整场演出展示了同学们选修《选举法》课程所收获的知识、理念和价值。 

    活动的第三个环节,是嘉宾点评。蒋教授首先提议,嘉宾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点评,其一是从选举的专业角度点评,同学们是否理解了人大选举制度;其二是从社会各界对选举制度的理解、期望和要求,同学对人大制度选举制度的理解是否符合;其三是对话剧作为表现形式的点评,看话剧的艺术门类的角度成效如何,该如何提高;最后,对于我院的选举法课需要如何改进。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北京人大》主编李正斌认为,本次话剧的选题很有新意,并指出,衡阳贿选这件事是我国选举制度的大事,对于进一步肃清选举中不正当行为、严肃党纪起到很大的作用,很多的党内人士、学界人士对此有很多的主张,对此事件进行进一步反思。他还讲到,“这次话剧让人感到十分新颖,本来是一个很枯燥的事件,主要是从一些数据上体现,但今天却感觉眼前一亮。对于学习人大制度,特别是对选举制度感兴趣的同学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案例进行教学。”对于剧的表达形式,李主任也做出了评价,“这个话剧的形式十分生动形象,演员的演出十分精彩。”此外,李主任还指出了演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人大代表是由选民选出来的,代表选民”的说法,忽略了衡阳市人大贿选案中主要是间接选举,并不都是选民选出来的。    

     接下来,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海英发言。她说,这个话剧十分生动形象,用自己的理解诠释了宪法和选举法在实际生活中的操作的过程。作为一名选举工作者、一名人大代表,很高兴在会后能与同学们有一些交流,一起推动民主法治的进程,也期待着为这些课程的实践活动,尤其是模拟法庭的教学提供一些帮助。 

    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刘尚军点评道,“像蒋老师这样的学者太少了,所有的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都应该开一个选举法课。同学们排演的话剧很用心,演得很好。”对于衡阳贿选,他从两个角度进行了评价。一个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依宪治国,一个是政府的合法性。另外,从地方制度的角度可以看出,中国发展的趋势就是在依宪治国的基础上实现地区自治,中国的进程虽然漫长,但一定会实现。中国的依宪治国主要是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刘主任还提议,应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这个话剧,把剧本改一改可以拍个视频发到网上去,要利用这个背景普法,作为一堂普法课。 

    北京市育才学校叶萍老师提议,“观看完本剧后,我想,如果我国的国家信访局由孩子们去接待,是不是更好。我们的话剧结束了,我们的路怎么走呢?仅仅是在校园里走么?行贿、受贿者的良知去哪里了?” 

    之后,新启蒙智库执行长、国内选举制度研究专家熊伟发言。他认为,从学习和演出的角度来说,今天都是很成功的。说明大家选择这个课,有很大的收获,对于这方面的问题大家有一个很深刻的理解,而且以这样一种艺术的形式呈现,无疑是非常好的。这既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又是非常大的、枯燥的知识体系。怎样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以这样的艺术形式呈现,并且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提出来,有很大的意义。对于法治的建设宣传,这种艺术形式是一个更好的宣传,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北京市十四中学罗筱林也进行了点评:“我是一名音乐老师,这次的配音非常好,一直在很好的控制整个场景。演习近平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演员的力量。还有我们的男主角,声音铿锵有力。还有女主角最后的陈词、忏悔都表现的很好。虽然很年轻,没有这种体验,只要用心,你们的正义可以传递给所有的人。”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孙龙副教授随后进行了发言,他讲到,在人民大学也是开了选举的课程,但还没有进行这种话剧的形式,希望可以一起合作。对于外国的贿选有很多的更好的立法,对于我国也有很多的借鉴。我们要考虑的还不单单只是衡阳贿选案,更多地是这个案子之后,选举制度如何完善。  

     最后,吴韬总结道,“首先感谢大家牺牲工作时间来观摩指导,其次感谢蒋老师和所有的同学呈现如此精彩的话剧,对于这种新颖的实践教学形式表示敬意。这种实践教学是十分重要的一种表现形式。这样的形式非常好,非常正确。大家都提到四中全会,法律人都说赢来了法治的春天,尤其是迎来了宪法的春天。都说宪法是理论法学不是应用法学,因为不能援用。但是现在看来,宪法变成应用法学已经不远,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在蒋老师的课上就有模拟宪法案件,就会有宪法法院,宪法案例。我们也期待蒋老师的课越来越精彩。” 

    本次活动圆满结束,参演的同学们在准备话剧剧本和排演的过程中,加深了对选举法的理解,加固了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内容的掌握和应用,同学们对选举法这门课程也富有了更多学习热情。  

     

                                            梁若帆、陈晨文 文;丁炜 摄影  

                                                    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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