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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在学生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8


    各党总支、相关直属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活动,对于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做好我校2011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对象
    全体学生党员。
    二、民主评议时间安排
    从2011年4月18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
    三、民主评议程序
    (一)学习教育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第十九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的召开,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迎接建党90周年为重要载体,多形式、高质量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引领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
    (二)组织生活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做好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工作。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组织引导学生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听取他人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做到:
    1.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2.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剖析自己,主动接受批评。
    3.每个党员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客观地、全面地剖析这个党员的优缺点,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
    4.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
    (三)民主评议
    1.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依据党员标准,主要围绕党员在理论学习、群众关系、模范作用发挥,以及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表现等方面,严肃认真地开展学生党员民主评议。
    2.党支部进行讨论研究,结合民主评议情况以及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组织意见,正式写出书面评议材料,组织意见要符合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防止千篇一律。
    3.正式党员的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预备党员评议后只形成评议意见。评议结果填写在《2011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1)。
    4.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记录,认真填写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四)个人总结
    每个党员参加了学习教育、民主生活和民主评议后,结合本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以及同学的意见建议,总结一年来自己在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自觉理清思想,肯定成绩,寻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形成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总结,填写在《2011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附件2)中。
    (五)总结宣传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要将民主评议工作与学校即将开展的党建评优工作相结合,对大家公认的、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重点推荐参评。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提高其思想认识。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派专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并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改正。
    四、工作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具体负责,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力求做到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使本人和其他同志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和党员标准教育。
    3.在评议工作中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评议活动的始终,使党员之间增进了解,加强团结,消除思想上的隔阂。
    参与评议的党员本人填写的《2011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保存;《2011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62288217@163.com。以上材料请于6月11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联系人:田晓江(8995)、王颖(9116)。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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