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考核工作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学校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现将 201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单位、部门中层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领导干部。
二、考核内容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建设”主要考察政治方向、理论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配合及分工合作等方面的情况;“领导能力”主要考察把握全局、科学民主决策,管理规范有序,推进工作效果,预防和处理突发及重大事件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实绩”主要考察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考察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照学校工作要点和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就本人年度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与效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方面进行总结。
1.中层正职领导干部
其中“德”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坚持原则、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与工作思路、组织协调、决策与工作方法、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包括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管理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包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长远建设与推进、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履行廉政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2.中层副职领导干部
其中“德”主要考察干部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坚持原则、团结合作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察政策水平与工作思路,协调配合与工作方法,组织推动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考察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管理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察干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分管工作建设与推进、解决复杂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廉”主要考察干部廉洁自律、履行廉政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形式
(一)单位、部门内部述职和民主测评
各单位、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部门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述职及民主测评会议,单位、部门负责人代表中层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20分钟,每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个人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
本单位、部门全体教职工听取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有全日制学生的单位应邀请学生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应涵盖本单位各层次学生,本科生代表应包括沙河校区学生代表。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根据述职情况现场对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教学科研单位应邀请联系或分管的校领导听取述职。
学校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回收民主测评表并送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全校范围述职和测评
学校各单位、部门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在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大会上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和民主测评。
四、时间安排
(一)2012 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的时间、地点,书面报送至组织部(办公楼507 室)。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可以与本单位、部门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开展。
(二)2012年12月28日前,各单位、部门完成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三)2012年12月28日前,各单位、部门将中层干部的《职工考核登记表》交组织部(办公楼 507 室)。
(四)2013 年1月14日-1月17日,学校组织各单位、部门正职中层领导干部集中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和民主测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2013 年1月18日前,相关部门分别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归档。
五、考核要求
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是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考核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按时完成考核工作。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考核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使师生员工能充分了解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年度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