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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筱清教授参加中国法学会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研修班

    发布时间:2012/12/01

    2012 年11月27日至12月 1日,中国法学会在江苏省常州市成功举办“全国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研修班”。 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谋划201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会工作,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中国法学会领导、江苏省委、常州市领导、地方法学会负责人、研究会负责人以及中国法学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局级干部等,共计17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修班。受郭峰会长指派,曾筱清教授作为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全程参加了本次研修班的学习、讨论和交流。

    本次专题研修班,分为开班式、十八大文件学习辅导、小组讨论、大会交流、闭幕会等几个阶段。

    在开班式上,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作动员讲话,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和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分别代表江苏省委和常州市委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出席开班式。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作为中国法学会系统选派的十八大代表主持开班式并传达十八大精神。

    在十八大文件的学习和辅导阶段,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作国内经济形势与十八大精神的辅导报告,外交部条约律法司司长黄惠康作国际形势与十八大精神的辅导报告。

    在小组讨论阶段,全体研修班学员分为五个小组。学员们结合自身的工作和学习十八大文件的体会,交流心得,碰撞观点,畅谈未来。

    在大会交流阶段,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姚建宗、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薛刚凌,作了大会交流,并本结合研究会特点畅谈了各自研究会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工作安排。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田玉龙,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胡兴儒,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作了大会交流,并结合地方法学会特点畅谈了各地方法学会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打造地方法学研究特色的工作安排。

    在闭幕会上,中国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作总结发言。要求各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结合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安排好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为繁荣法学研究,贯彻和落实十八大精神作出积极的贡献。

    十八大报告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许多新任务新要求,从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新形势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

    通过本次专题研修班的学习和研讨,学员们将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找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的着力点,找准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切入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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