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我院蒋劲松教授以“政党法规基础”为题作学术报告。报告在学院南路主教808举行。院长尹飞教授主持讲座,pc大神28预测吧第三教工党支部党员和其他部分教师、学生参加讲座。
蒋劲松教授首先介绍了选题的原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并举,使之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本次报告旨在更好的解读这一变化。
蒋劲松教授主要从政党法规的概念、政党法规的历史、政党立法权的依据、政党立法的基本原则、政党立法权的主体、政党立法程序、政党立法体系等方面对政党法规的基础问题进行了解读与分享,引发了与会人员的强烈反响。
蒋劲松教授指出,政党法规是政党依据国家法律、经一定程序制定的自我规制的规范性文件。我国已经有2400多部党内法规,包括17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200多部中央部委党内法规。政党法规在制定时,应该注意能否反映党内法规的“优越地位”、是否符合立法的专业要求、如何消除“同一批人”的担忧等。
赵真博士就蒋劲松教授的报告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积极推进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和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实现依法治党和依规治党相结合。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具有功能上的互补性。通过党规的教化强化党性,涵养宪法意识;通过宪法、法律的实施形塑规矩意识,促进党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