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刚
徐建刚,江西丰城人,法学博士,pc大神28预测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财经法学》责任编辑,pc大神28预测吧分工会委员。国家铁路局专家库法律类专家成员(第三批)(2018),北京市“百名法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2024-2028)入选者。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理事。
主要学习与工作经历
2008.09-2012.07,华东政法大学,管理学学士
2012.09-2015.07,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2015.09-2018.06,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2016.10-2018.09,德国明斯特大学,博士生联合培养
2019.07-2019.09,德国海德堡大学,访问学者
2018年6月进入pc大神28预测吧工作
研究领域
债法(损害赔偿)、人格权法(个人信息)
主讲课程
《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网络与信息法》《民法案例研习》
学术成果
徐建刚:《财产损害计算的价值基准与规范表达》,载《法学》2024年第6期,第108-123页。
徐建刚:《<民法典>第1034条(个人信息保护)评注》,载《荆楚法学》2024年第2期,第45-56页。
徐建刚:《<民法典>第1032条(隐私权)评注》,载《中国应用法学》2023年第2期,第181-194页。
徐建刚:《法律行为信赖保护在损害赔偿法上的展开》,载《燕大法学教室》2022年9月(总第7期),元照出版社2022年,第158-168页。
徐建刚(合著):《成立未生效合同拘束力的摆脱及其后果》,载《燕大法学教室》2022年9月(总第7期),元照出版社2022年,第87-99页。
徐建刚:《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适用——对可预见性规则的反思》,载《清华法学》2021年第4期,第105-120页。
徐建刚:《<民法典>背景下损害概念渊流》,载《财经法学》2021年第2期,第31-45页。
徐建刚:《违约中落空费用的性质及赔偿——基于信赖与信赖利益的区分视角》,载《法学》2020年第2期,第54-67页。
徐建刚:《规范保护目的理论下的统一损害赔偿》,载《政法论坛》2019年第4期,第79-92页。
徐建刚:《论损害赔偿中完全赔偿原则的实质及其必要性》,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4期,第149-161页。
徐建刚(译文):《私法中的因果关系》[德文],载《经贸法律评论》2019年第4期,第148-158页。
徐建刚:《论使用可能性丧失的损害赔偿》,载《法商研究》2018年第2期(2018年3月),第138-149页。
徐建刚:《论汽车贬值损失的损害赔偿》,载《清华法学》2017年第4期,第141-156页。
徐建刚:《违约中可得利益之计算》,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61卷,法律出版社2016年6月,第681—741页。
徐建刚(译文):《规范的损害》[德文],载陈小君主编:《私法研究》第21卷,法律出版社2017年6月,第216-232页。
徐建刚(译文):《直接与间接损失》[德文],载《财经法学》2017年第3期(2017年5月),第63-79页。
徐建刚(译文):《利益与财产损害》[德文],载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编:《法律史研究(第四辑)》,法律出版社2017年3月,第342-364页。
徐建刚:《发送买卖的认定——兼论<合同法>第145条》,载《研究生法学》第30卷第6期,第70—79页。
课题项目
主持第6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二等资助“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在损害赔偿中的适用”(编号2019M660957)
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自选课题“民法典编纂视野下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编号CLS(2018)D69)
主持2022年pc大神28预测吧青年教师发展基金项目“民法典背景下损害赔偿制度的统一内在体系研究”(编号QJJ2202)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电子支付民事法律问题研究”(编号14BFX164)
参与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研究”(编号15ZDA40)
参与农业部课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研究”(编号04162130112221903)
主持华东政法大学2014-2015“世界法律文明的互动与变迁”专项课题(第三批)
主要荣誉
pc大神28预测吧2023年“毕马威创新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奖”
联系方式
gangang0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