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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锋院长应邀出席最高人民法院理论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9/08/28

        200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了 “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理论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主持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景汉朝等也出席了研讨会。我院院长郭锋教授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李林、卓泽渊、王振民、韩大元、张志铭、马怀德、付子堂、王立民、贾宇、朱继萍等共11位知名法学专家应邀参加会议,并就“三个至上”与中国国情、“三个至上”对中国审判实践的指导作用等论题发表了观点。

    郭锋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三个至上”为法官成为理性人、经验人、政治人列明了具体标准:党的事业至上,要求法官成为具有高度政治素养、政治敏感、大局意识和担纲意识的政治人;人民利益至上,要求法官成为知民情、重民意、晓民俗、系民心的社会经验人;宪法法律至上,要求法官成为掌握法律推理方法和法律思维特质的理性人。在矛盾类型复杂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国家间竞争激烈化的社会转型时期,以“三个至上”指导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其为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指导原则,指出了改革的方向、改革的目的和改革的路径。以“三个至上”为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要求法官在从事依法审判的司法活动时,既要当好法律的解释者和适用者,又要做好党的路线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将法官作为理性人、经验人、政治人三元角色的合一,就必然对法官的政治信念、队伍建设和遴选机制提出新的要求。法官在重视法律职业的专业性、自治性的同时,还应跳出封闭的视野,考虑到司法体系和法律职业的社会责任。

    专家们在发言中指出,“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是立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宏观背景和中国政治体制框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指导思想的准确概括,它的提出具有政治的合理性、法理的正当性、现实的必要性和制度的合法性;“三个至上”是一个有机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的完整统一体,是对人民法院工作本质、根本任务和时代特性不同侧面的表述;“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法律与政治、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等重要关系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听完各位专家学者发言后,王胜俊讲话指出,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论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三个至上”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规律,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的道路和方向。“三个至上”作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王胜俊指出,将“三个至上”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以“三个至上”指导司法实践,是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还要下更大的工夫深化研究、深化教育、深化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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