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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会强副教授参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经济法对策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0/04/13

    2010年4月11日上午,我院邢会强副教授参加了在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召开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经济法对策座谈会”。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北京联合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北京市经济法重点建设学科、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北京联合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刘隆亨教授,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孔繁敏书记,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李建平、张革新,财政部条法司前司长王家林、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前司长尤克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黄景钧、国家发改委法规司韦大乐、中国人民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朱大旗教授、北京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张智勇教授、清华大学黄新华教授、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孙健波教授、北京工业大学孙玉荣教授,以及来自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系、北京市法学会《法学杂志》社和法制日报的专家、学者、记者等近30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问题、房价问题、煤矿安全问题、汇率问题、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税法改革问题、司法不公问题、地区差别与区域经济发展法问题、低碳经济问题、民生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的职责范围问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关系问题等,从法律的视角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邢会强副教授在发言中认为,上述热点问题,都需要政策,尤其是经济政策的应对。这就涉及到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关系问题。政策具有灵活性,但有时难免短视性。政出多门,相互之间相互冲突难免。政策太多,有的政策已经脱离了法律的框架,将法律悬空。但我们又不能不要法律,因此,当务之急是协调好政策与法律的关系。质言之,就是协调好具有形式合理性的法律与具有实质合理性的政策之间的关系。为协调好二者的关系,邢会强在会上提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建议:一是在各级领导班子里都必须有一名法律专业出身的领导干部,就像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必须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一样;二是提高各部委政策法规司的地位,使之比一般的司局地位高半级,所有的政策都经过法律专业人士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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