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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课题《证券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研讨会在我校举办

    发布时间:2007/09/30

    由我院和我校财经法律研究所共同举办的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证券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研讨会于6月10日在我校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财经法律研究所所长郭锋教授主持,我院院长甘功仁教授致开幕词。全国人大《证券法》修改工作组组长许健博士、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曹守晔、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处长王艳彬、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贾纬、中国证监会稽查二局副局长李佩霞、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刘肃毅、北京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彭冰副教授、清华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程啸博士等实务界、理论界官员、专家学者应邀出席了该次研讨会。我院柳本醒副教授、李轩副教授、胡晓珂副教授、许冰梅副教授、曾筱清副教授、耿利航博士等参加了研讨会。
        郭锋教授首先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重点调研课题《关于证券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的调研》的相关背景、拟调研的重点、课题的开展计划,并指出该课题旨在从学理的角度论证和探讨如何根据新《证券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机制,并对《证券法》司法解释文件的内容和体系提供学理建议。各位嘉宾先后发言,从实务和理论方面对该课题的开展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会议研讨的内容包括:证券欺诈行为的类型分析(包括证券侵权行为和证券违约行为);证券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受欺诈的投资者诉讼主体资格认定;投资者损失的界定;欺诈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欺诈者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证券欺诈案件的诉讼形式;证券法司法解释的体系等。
        我院参加该课题的全体教师和研究生参加了会议。法制日报、中国证券报、第一财经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上海证券报、财经杂志等新闻媒体的编辑或记者也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的研讨内容作了广泛的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的重点调研课题在司法界和学术界具有重要的影响,这些课题的研究成果将直接转化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用以指导全国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郭锋教授承担的《关于证券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的调研》是我院首次承接最高人民法院的重点研究课题。据悉,此次会议后,课题组成员将在郭锋教授的率领下分赴各地法院和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进行该课题的调研活动,力争在年底完成该课题的所有工作,并形成最终研究成果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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