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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翟勇阐释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问题与国内法应对

    发布时间:2010/11/26
     

    翟勇阐释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问题与国内法应对

        20101124七时,应我院邀请,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室翟勇副主任在模拟法庭为师生作了题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问题与国内法应对”的讲座,蒋劲松教授、朱家贤副教授、高年级研究生参与了此次讲座。

        翟勇首先以有关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作为铺垫,介绍国际社会上不同声音对气候现状、分析适应气候变化等问题的反应与对策。接下来,翟勇教授从形成、内容、演变、争议四个层次深入浅出地为大家介绍了有关气候变化的法律问题。对于其中引发大家热议的哥本哈根会议,翟勇表示,中国从改革开放初期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一直秉着对人类负责任的态度发展经济。而发达国家才是气候变化的责任主体,作为法律义务的执行人,发达国家至今都未很好地执行《京都议定书》,大多数国家还在增加人均排放。他认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任何承诺都是一种道义的行为,而不是法律义务。最后,翟勇就国内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观点以及自己的思考角度谈了国内立法的应对。他讲到立法体制不健全、立法滞后、没有依法确立的相应政策体系支持、缺乏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协调等是目前国内立法存在的缺陷,引发在座师生的思考。

        此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拓展了我院学生的思维视野,帮助学生结合专业跳出课本,接触社会热点问题,同时也彰显了我院对学生综合法律素质培养的重视。(庞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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