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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湖南、河南、江苏等省政法部门积极推荐报考我院在职法硕

    发布时间:2009/07/22

       为提高政法系统在职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学位层次,2009年6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等五部委发出“司办函[2009]146号”《关于2009年在政法系统开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推荐政法系统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报名参加一年一度的在职法律硕士入学考试。

       通知发出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等政法系统采取上网公告等方式积极推荐系统内政法干部报考我院在职法律硕士。拟报考人员将于2009年7月15日之前通过教育部统一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我校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经初试、复试合格后录取为我院在职法律硕士班学员,由我院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规定要求进行在职教学和培养。日前,福建法院网、湖南法院网、中国律师网等官方网站均已公告了我院招生信息。

       近年来,我院致力于打造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了鲜明的财经法律实务特色。在教育部2007-2009年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我院全国排名第19位。我院历届在职法律硕士和在职研究生学员均为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安全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审计署、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武警检察院、中央电视台、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各律师事务所等北京地区乃至全国各地有关单位的司法骨干和企业管理精英,中财在职法律硕士已经成为全国金融系统、政法系统、房地产权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财经法律实务人才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最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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