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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锋教授在东亚金融监管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演讲

    发布时间:2010/11/20

       

    郭锋 教授在“东亚金融监管:特征、模式与合作”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演讲  

    2010     11     18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与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共同举办的“东亚金融监管:特征、模式与合作”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研讨会的议题是亚洲金融监管、金融稳定、金融合作及亚洲金融市场竞争力。参会机构有:中国社会科学院、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驻华韩国大使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世界银行、日本银行、亚洲证券业与金融市场协会、中国大型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及高校。我院郭锋教授和黄震教授应邀出席了研讨会。郭锋教授做了题为“金融监管与亚洲金融竞争力”的演讲。  

    在演讲中, 郭锋 教授首先和与会专家分享了自己近两年思考的三个问题:新自由主义和经济分析法学对金融放松管制产生的影响、国际金融大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监管体制和金融立法变革方面的动态和趋势、中国的金融监管和金融立法的去向问题。  

    其后, 郭锋 教授指出,金融危机后,在我国采取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背景下,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有其不足之处。他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从全球主要金融大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和金融立法变革的视角看,全球已经进入一个金融业统一监管的新时代,即由单一监管机构负责对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等的监管。第二,分析了我国建立统一监管机构的内在原因。 郭锋 教授认为,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政府必须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而不是放松监管,应对本次金融危机的有效机制即是构筑高效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我国的分业监管模式不能适应目前混业经营模式的发展,故为了提升我国金融的竞争力,有必要在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和相关部门的基础上建立统一架构的金融委员会。第三,建议对我国现行法规进行梳理并启动新的立法工程。 郭锋 教授从立法的深层原因、立法的现实状况等方面深入剖析了英国、美国、日本、韩国的金融立法状况。他提出,我国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在部分修改银行法、整合证券法、期货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部综合性的金融法律。  

    最后, 郭锋 教授提出,金融立法要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用510年的时间最终实现金融强国的梦想,整合亚太地区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的力量,共同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郝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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