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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秦伟应邀参加“中国行政法和行政程序”项目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0/06/11

          2010年6月7日,由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中心主办,亚洲基金会协办,美国国际发展署提供资助的“中国行政法和行政程序”项目研讨会在北京大学陈守仁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与会者对中国行政法和行政程序项目的前期的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和成果分析讨论,为项目后期的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参加研讨会的有来自包括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办公室、北京市法制办、甘肃省法制办、西安市法制办、江苏省法制办、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政府部门以及在京高校的二十余位专家学者以及亚洲基金会北京办公室的三位项目官员。我院高秦伟副教授应邀参加了会议。
          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老师主持了上午的讨论,上午的讨论的核心内容为项目三地(甘肃省、江苏省、西安市)的地方立法进展情况以及北京市行政立法和执行情况,项目三地法制办的官员详细地介绍了本地行政立法的情况,之后专家、学者以及官员对此发表了分析评论,为项目三地的地方立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级行政程序立法小组组长应松年教授主持了下午的讨论,下午讨论的核心议题为国家级行政程序立法的进展与现状。专家学者以及官员对目前拟定的行政程序法的框架进行了分析,下午的讨论大家达成共识,对于行政程序立法应该有一个国家级的法典或者通则,具体采用何种模式进行立法、这部国家级的法典或者通则需要具体明确哪些问题等仍需要进一步的论证。在为期一天的研讨会中,与会的学者就公众参与在中国的实践做了总体的观察和评估,指出了行政立法和公共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突出问题,展望了公众参与的制度实践和中国参与式民主的未来。
          在发言中,高秦伟副教授指出中国学界对于行政程序的法典化兴趣极高,据不完全统计,试拟稿或草拟稿约有四部之多,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框架性的建议稿。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这些建议性的文本,在2008年首个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之前,立法机关或者是具有立法性的机关均未曾予以正面回应。虽然学者的思路是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作法,但也要注意立法成本,究竟哪级政府可以制定行政程序需要深入考量,倒不如由中央或者国家层面制定行政程序示范法,各地方或者各部门结合自己的情况细化而不是简单地照抄。
          此次会议对中国行政法和行政程序项目的后期工作而言,具有重大的意义。这次研讨会不仅对前期的工作进行了重要的总结,对目前已有的工作成果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论证,还为项目后期的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加强了政府官员和学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了行政程序立法相关理念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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