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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尹飞出席“《产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管理办法》制订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9/08/29

    2009年722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花园饭店举行了“产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制订研讨会”。来自国家质检总局、地方质检部门及相关鉴定机构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尹飞副教授应邀出席了会议。

    产品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是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重要环节。为将我国产品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 使各类产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到有法有依, 有章有循,相关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纳入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二类立法计划。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安排,该立法研究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负责。此前,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曾于5月15日举行研讨会,就该规章的法律依据、必要性、可行性、基本思路等进行了研讨在此基础上,其完成了该规章初稿的起草工作。

    会上,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相关同志汇报了产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管理办法(初稿)立法原则和基本制度。尹飞副教授在主题发言中指出:第一,应当从立法目的入手,慎重界定产品安全事故的范围;应当将产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扩张到对重大安全隐患上;第二,应当从其作为行政规章的立法层级着手,将该规章的主要内容集中在对相关程序的规范上;第三,要合理确定产品事故的分级标准,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分别确定不同的标准;第四,要合理设定报告和调查的程序,对事故报告的义务人、调查主体及违反义务的相关后果,要做出明确、细致的界定;第五,在调查之后的处理上,将相关责任限于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从而避免因此影响相关民事责任的承担;第六,要与召回等制度做好衔接。此外,尹飞还就初稿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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