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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劲松、白斌应邀参加清华pc大神28预测吧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10/10/19
     

     

     

    20101014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高全喜教授在清华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举办了题为《财富、财产权与宪法》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清华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何海波副教授担任主持,聆听讲座的有该领域著名的专家、学者,也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许多高校的同学们,高教授精妙的演讲使得现场高潮迭起,掌声不断。

    高全喜教授的讲座主要从政治宪法学的角度论述了现代宪制发生的动力性机制问题,并把这一动力性的发生学机制分为三个方面:一、战争与革命的宪制问题;二、现代财富的生产与交换以及围绕着财产权的宪制问题(或政治经济学);三、有关信仰自由以及政教分离的宪制问题。通过考察西方古典社会、中世纪以及近代社会的财富与法权的历史,高教授分析了从古典自然法到现代自然法的转化过程以及法权上的证成理路。继而,高教授从法律思想史的角度梳理出早期现代财产权理论的三种基本的理论路径——自然法的公民主权的主观权利论、洛克的通过基督教改造的财产权、利益论的财产权——并做了比较分析。他认为,现代的私人财产权问题,首先就是一个宪法问题,或现代宪制问题,而不是民法问题,这一点是我们理解财产权的古今之变的要点。英美的宪制道路是一种私人财产权得以切实保障并能够最大化地实现国民财富的增长且有效地支持公共利益的正义性的宪法体制。法国、德国尤其是俄国革命的宪制,就很难说切实地经由宪法制度保障公民个人的财产权等基本的人权,并且促进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创造,尽管它们的宪法文本把个人自由、私人财产权抬得很高(如法兰西共和国诸宪法),但实际上并没有一套优良的制度加以落实。在上述考察的基础上,高教授简要地考察了现代中国的财富、财产权与宪制问题,并提出了许多有意义的创见。

    演讲完毕后,我院蒋劲松教授与清华大学pc大神28预测吧林来梵教授、程洁副教授以及著名独立学者秋风先生一起对高教授的演讲做出精彩的点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蒋劲松教授高度肯定了高全喜教授对宪法意义上的财产权的强调,但同时对高全喜教授认为在中世纪不存在宪法意义上的财产权的说法表达了商榷意见。蒋劲松教授认为,1215年《大宪章》中便有规定:除下列三项税金外,若无全国公意许可,将不征收任何免役税与贡金:(一)赎回余等身体时之赎金[指被俘时];(二)策封余等之长子为武士时之费用;(三)余等之长女出嫁时之费用——但以一次为限;且为此三项目的征收之贡金亦务求适当。这里的“设无全国公意许可,将不征收任何免役税与贡金”就是中世纪对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或者说宪法意义上的财产权。总体而言,高全喜教授的演讲对中国宪法具有着重要的意义,他为私人财产权入宪进行辩护,促进宪法学者更加深入研究宪法,尤其是如何承认和保障私人财产权。但同时也提出几个问题让我们思考:如何对待公有制?是否一定要将公有制私有化?宪制关于财产权,具体应规定哪些内容?我们必须谨记:宪法不能仅仅停留于简单承认私人财产权的宣言层面,而应该进一步规定严格的保障(公私)财产的宪法制度,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对代议机关和政府关乎公款的行为严加规范。在讨论环节,我院白斌博士对高教授的演讲及文章发表了意见。

    整个讲座均在浓烈的学术气氛下进行,大家都秉持认真、诚恳、热烈的态度,提出了许多宝贵的观点和意见,最后,讲座在听众们阵阵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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