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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锋教授参加最高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0/11/10

     

    郭锋教授参加最高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研讨会暨审判理论研究会年会

         

     

       2010     11     3   ,“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0年年会”在上海举行。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和理事、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代表共160余人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致信表示祝贺。王胜俊指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就是要通过公正廉洁执法,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出我们新的贡献。  

       郭锋教授在研讨会上做了题为“金融管理变革与司法应对”的发言。在介绍了主要金融大国的金融管理与立法的变革、创新情况以及我国金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变革趋势后,郭锋教授指出:1、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及其权益保护的研究,并可考虑出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解释,积极支持构建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2、理性分析和把握金融纠纷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如政府融资平台的潜在法律风险以及其中涉及到的政府信用担保问题;房地产价格下跌、国家宏观调控引发的金融机构贷款风险问题;各种新的金融欺诈案件、金融信息披露失真而引发的侵权责任;各种衍生金融产品契约在履行中出现的权益争议等等。3、加强对涉外金融纠纷的审理,扩大我国司法权的境外适用。4、加强对金融行政管理机构行政权的司法监督。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应当加强对金融行政管理机构履行职责合法性的监督,促使其依法行政,从而可以提升金融监管机构的社会管理能力和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公正性、效率性。5、加强法官队伍中金融法律创新性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学界面临提供新教材、新理论、新知识的重任;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应当与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加强对法院队伍中金融法律创新型人才、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以适应金融纠纷案件审判的需要。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主持召开了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0年理事会。经审议,理事会表决通过了增补和调整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以及修订研究会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等重要事项。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李少平、王利明出席会议。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以及代表128人参加了本次理事会。为适应研究会的发展需要,理事会经审议并表决,决定增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兼教育部法学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为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从审判业务部门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法官和专家中增补33名为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增补29名为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郭锋教授被增补为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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