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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教师出席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2010年年会

    发布时间:2010/10/21
     

    我院五位教师出席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

    暨第十三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第十三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于20101016在西安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大、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台湾地区的财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共1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年会的主题是“经济发展、社会公平与财税法治”。具体议题包括:(1)国民收入分配改革与财税法制建设;(2)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对两岸财税法的影响;(3)深化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政策调整。会议收到论文160余篇。

    我院甘功仁教授、蔺翠牌教授、郑琳副教授、邢会强副教授、郭维真博士参加了本次年会,提交了《地方政府债券立法探讨》、《我国居民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财税法制的应对》、《论我国政府自然资源收支法律规范与公平国民收入分配——以不可再生性自然资源为例分析》,《财政政策与财政法》、《财政支出的法治约束》五篇论文。

    甘功仁教授和蔺翠牌教授分别担任了大会主题报告和分组报告的评议人。甘功仁教授在大会主题报告评议中提出,对于个人所得税法的研究不应只局限于具体制度,更应当从宏观上研究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对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应根据我国的现实需要,积极主动地加以推进,而不应过分强调客观条件不具备,拒绝改革或者延缓改革的进程;对于目前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应站在世界发展格局的高度,不仅关注经济领域的发展,而且应在政治体制改革和中国文化的影响上下功夫。蔺翠牌教授在分组报告评议中,针对国民收入分配的诸多讨论指出,一方面必须关注所有制与贫富差距之间的关联度,另一方面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要实现从救济型向调节社会财富合理分配的方向转型。郑琳副教授和邢会强副教授作为分组发言人分别就提交的论文作了发言。

    郑琳副教授和邢会强副教授则就提交的论文作了分组报告发言。郑琳副教授的发言主要围绕(1)自然资源初次分配形成的分配格局奠定了国民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基础,(2)政府自然资源收入的支出与国民收入分配公平问题两个议题进行,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自然资源收支法律制度的健全提出了具体建议。邢会强副教授则通过对财税具体政策和法律之间关系的分析,最后提出财税立宪,分权与制衡,增强全国人大的财政权是当务之急。

    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本次会议进行了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共评选出获奖论文12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邢会强副教授和郭维真博士的论文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三等奖。

    会议期间,我院教师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扩大了我院的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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