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5-22
关于做好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设立经费资助和自筹两个类别。一般课题为经费自筹课题。重大课题由评审组从重点课题中提名,经领导小组投票确定。 二、申报条件 1.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请。 2. 在研的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 3. 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 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5. 青年专项课题申请者及参加人员在受理申请当年6月13日未满40周岁。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市教委网(http://www.bjedu.gov.cn)、北京教育科研网(http://www.bjesr.cn)、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http://www.gh.bjedu.cn)下载。 2. 请申报人务于2008年6月9日前将填写完整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活页论证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南荣素,崔鹏;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