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而设立的“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经向教育部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及修正案(见附件2)。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相关成果为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二)申报成果须填写《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用A4纸打印)(附件3),同时将电子邮件发送至:kyc@cufe.edu.cn
(三)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四)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五)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六)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
科研处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1日,请各单位将评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科(校行政楼408室,联系电话:62288341,联系人:徐颖、宋媛)。
附加1:“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及修正案
附件3:《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科研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科研 成果 评奖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