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行政管理及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帮助我院学生勤工俭学,经研究,我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决定招聘学生助理1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拟招聘学生助理1人,要求有较多空闲时间,能吃苦耐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生活困难的学生;已被聘为本科生班级工作助理、研究生助教和研究生行政助管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请。
二、工作职责
学生助理的主要职责是办公室日常管理服务等行政事务性工作。
三、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10小时,每月工作时数应不低于32小时,并不得占用上课时间。
四、劳酬及支付方式
获聘学生由学院统一发给适当劳务补助,具体金额依据学院考核意见及工作时数确定,每学期按实际工作月数支付。
五、申请办法
有意向的同学,请于2009年3月4日至3月11日到中财大厦933报名。
学院将按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决定是否聘用。一经聘用,学生应按要求完成岗位职责。对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学生,学院可予以解聘。受聘学生因故不愿继续承担该项工作的,须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决定是否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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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