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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15级本科生赴北京市二中院观摩庭审

    发布时间:2015/11/29

       11月5日,经我院辅导员朱迎老师联络,在我院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主任、法学15-1班班主任李伟老师和朱迎老师的带领下,我院15级法学本科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观摩了一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上诉审理。

        

    庭审观摩是我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帮助法学学生提高专业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的重要活动。本次活动旨在让同学们了解法庭审判的流程,感受法学的逻辑与魅力,加深同学们对学科认同感和热爱感,提高同学们的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

       上午11时整,同学们在沙河校区南门集合,整装待发。呼啸的寒风丝毫没有减弱同学们观摩庭审的热情。在老师带领下,同学们有序进入法庭,等待开庭。下午2时整,庭审正式开始。本次案件旨在通过法律手段,调解销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切实发挥法律功效,维护消费者权益,树立法律威严。在庭审准备阶段,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随后,审判员核实当事人身份,宣布当事人在庭审中的权利与义务。在核对当事人身份后,审判长宣布开庭。同学们神情严肃,认真观摩法庭审理。庭审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法庭调查。本阶段中,双方就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陈述。审判员向双方求证,在双方争议焦点中积极分辨是非,明确责任,不放过任何细节。第二阶段为法庭辩论。双方发表了各自的辩论意见,就承担责任主体、适用法律条款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审判员积极取证,庭审进行顺利。第三阶段为法庭调解,但由于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庭审进入了陈述阶段,双方均做出了最后陈述。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次案件内容不以生动活泼的语言来描述,而是事后以乏味但精确的司法语言来复述。庭审过程严谨流畅,重点突出,规范有序,起到了良好的观摩示范效果。

        

    庭审结束后,朱迎老师的引导下,同学们就庭审中的问题积极提问审判长,审判长对剖析了庭审涉及的法律关系和程序问题,以其独特的视角回答并进行了拓展延伸在庄严的法庭让同学们感受到法学知识的趣味和精妙。同学们与审判长、审判员合影留念。本次观摩活动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同学们通过到法庭观看真实案件的审判,加深了对法庭审判程序的了解,体验了法庭审判的严肃性,提升了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同时,可以结合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对观摩的案例进行讨论,将理论与实践更好的结合。本次庭审活动圆满结束,同学们必会在法学知识的海洋中,坚定信念,扬帆远航!

                                           (供稿人:2015级本科生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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