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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赴天津法院实习学生参加“书记员工作实务”培训讲座

    发布时间:2014/07/19

    718日下午,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培处的安排,我院赴天津法院实习的27名同学在李伟老师、刘燕老师的带领下,参加了在天津高院报告厅举行的主题为“书记员工作实务”的培训讲座。

    本次培训讲座的主讲人是天津高院法官学院主任刘嘉。刘主任自2004年到天津高院法官学院工作以来,至今已从事法官培训工作十余载,经验十分丰富。而要想成为一名法官,必须先做好一名书记员,且我院实习生在法院的实习工作很大一部分都与书记员的工作有关,因此,本次讲座对于实习的同学们来说意义重大。

     

     

    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书记员工作职责及常见问题;二是书记员工作经验与技巧;三是职业能力的储备。在第一部分中刘主任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了书记员的职责,包括庭前准备,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接着刘主任详细介绍了书记员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如庭前庭后的辅助性工作出现差错、庭审笔录中出现疏漏、休庭核对笔录阶段出现问题等等。第二部分中,刘主任从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阶段分别介绍了书记员工作的一些经验和技巧。其中,刘主任以许多生动的例子向大家阐述了当前存在的“庭前送达难”问题并告诉了大家一些送达的技巧,她幽默风趣的语言使会场不时传来同学们的笑声和掌声。在最后一部分,刘主任着重向大家介绍了储备和提高自己职业能力的方法和建议。她认为提高职业能力要从提高以下六种能力入手,即自我管理能力、时间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对细节的掌控能力。这些方法和建议不仅适用于同学们当前的法院实习,对同学们今后的学习和工作生活也大有裨益。最后,刘主任以“毛竹”的形象勉励大家要向下扎根,向上生长,早日成为国家的栋梁。

    本次培训讲座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半小时,但其信息量十分巨大,让同学们在短时间内对书记员的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会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实习工作中要用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程序规范、严谨细致,在实习过程中提高自己的思考能力和行动力,为今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供稿人:禄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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