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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年在职法律硕士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5

    在职法律硕士2011级全体学员及2010级未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员:

    根据我校在职法律硕士学制要求,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毕业论文答辩将于201312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参加论文答辩的学员应当在20131115日前完成论文定稿,并将电子版发至cufelaw2010@163.com。未按时完成者视为延期答辩。延期答辩学员应按规定填写《延期答辩申请表》,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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