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75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在校生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学生提出续贷申请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二、学校完成学生续贷审核工作
学校审核学生续贷声明内容,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学生,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通知到本单位所有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并请有意愿续贷的学生于6月24日16:00前完成续贷工作申请,以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续工作的有序开展。
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