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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劲松教授讲党课——关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法学阐释

    发布时间:2020/10/23

    2020年10月11日上午,我院20-21第一学期党校全体学员齐聚学院南路教学楼117室,现场听取蒋劲松教授的党课。蒋教授立足长期学术积累,运用最新原创成果,对中国共产党领导进行领导法学阐释。蒋教授从七方面展开讲授,分别为入党申请人必须懂党、对党的几种认识路径、中共基本的法身份、中共的法地位、中共的法职能、中共的法境界和中共对党员的法规范。

    首先,蒋教授提出,从大学生提交入党申请书的时刻起,申请人和党的入党申请关系就此形成,申请人有义务了解党,可以通过申请人自己观察和党正式的自我介绍两种路径了解党。进而,蒋教授从党在社会治理中应担任何种角色的角度介绍了中共基本的法身份和法地位,提出了中共领导在我国宪法中具有决定性价值。这个结论源于党章和宪法文本,中共领导作为宪法决定性价值,统御宪法其他价值,影响了宪法内容构造。再者,蒋教授介绍了中共的法职能——领导,阐释中共运用三种领导方式,即指挥、教育、示范。相对方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原因既有法的约束力,又有中共先进境界的领导能力,其表现在指导思想、品格情操、把握国情、领导政权、经济建设、军事建设等许多方面。最后,蒋教授向学员们生动地讲授了党员规范,强调中共全面从严治党,自我千锤百炼先进领导能力,党员必须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渴望入党的党校学员,应当依据党员标准约束自身,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向组织看齐靠拢。

    互动环节,学员们踊跃发言,积极提问。蒋教授耐心解答,深入浅出。课后各组展开讨论,从学员的表达方式、关注角度、说理内容看,他们很好地掌握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领导法学阐释。通过本次学习,广大学员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巩固了对党的法学理论知识,在培养过程中迈出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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