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下旬,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武腾副教授受邀作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制讲座。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重在基层、难在基层,必须把基层社会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强化问题导向,激发创新动能,加快现代化步伐。近年来,为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与物业管理共治共享新格局,更好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各地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和修订工作出现高潮。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期间,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秘书长、pc大神28预测吧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武腾副教授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区县(市)相关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作了关于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相关问题的法制讲座。
报告人首先介绍道,各地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主要背景有二,一是物业管理需要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的规定需要得到全面落实。
报告人随后指出,各地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共同点是,重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重视街道、乡镇政府的属地责任,重视业主自治组织相关制度的完善,重视发挥市场在物业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比如,2020年3月通过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便充分体现了上述特征,其显著特点还包括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报告人还认为,当前制定、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应以《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的规定为主要法律依据,特别是民法典物权编中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合同编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侵权责任编中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安保责任的规定。报告人详细介绍了上述三方面的规定。
最后,报告人对《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
两个小时的讲座结束后,武腾副教授还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宁波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宁波市积极探索的物业管理制度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