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8日,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在深圳召开。本次年会主题为“民法典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与发展”,由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深圳北鹏前沿科技法律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等单位共同协办。本次年会因为疫情原因,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开幕式和主题演讲环节,线上观看人数超一万一千人次。我院杜颖教授和张金平副教授参加本次年会。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刘春田教授主持。刘春田教授向各位线上线下参会来宾表示欢迎和问候,对在新冠疫情之下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一级巡视员吕志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先后通过线上致辞。其中,王利明副会长指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促进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扩大国际交流这三个方面取得良好成绩,并寄望研究会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为中国知识产权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我院张金平副教授在2022年1月7日召开的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会上成功增补为理事,至此,我院担任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的教师已达三人。
除开幕式和闭幕式,本次年会设主题演讲环节和十个分论坛,分论坛于1月8日至9日上午平行举办,主题包括“民法典与知识产权基础理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知识产权学科建设”“知识产权全球化”“互联网平台治理”“医药知识产权问题”。
张金平副教授通过线上参与第一分论坛“民法典与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并作题为“《民法典》视野下网络著作权共同侵权过错规则的调整”的主题发言。张金平副教授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在网络著作权共同侵权问题上的局限性已经凸显,亟需回归《民法典》第1197条建立的网络共同侵权归责原则加以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应当坚守共同侵权框架,并以理性人的合理注意义务来判断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应知主观状态。
杜颖教授担任第四分论坛“商标法”的线上评议人。杜颖教授对五位发言人有关商标法第八条、第四条、实际混淆证据、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所做的发言都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评议,并回应了刘春田会长在这一议题点评过程中提出的商标与市场的关系的重要观点。杜教授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商标越来越重要,商标的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商标法的研究存在无限的未来发展空间,所谓“小商标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