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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检察官学院宋京霖副教授应邀来我院作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讲座

    发布时间:2023/04/17

    2023年4月14日晚,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公益诉讼检察教研部副主任宋京霖,应邀为我院师生作主题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讲座,pc大神28预测吧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权担任主持人,全校200余名师生参加。

    宋京霖依“制度生成--实践成效--理论问题”的思路,结合自身多年研究和思考,层层递进、详略得当地为大家进行讲解。首先,宋京霖副教授从制度层面对行政公益诉讼的产生与发展作了梳理,先通过引入“公共利益”理论、“河南方城案”等早期实践探索,带领大家回顾了我国公益诉讼制度渊源。其后介绍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其始自于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到2015年7月启动局部试点,再到2017年7月正式立法全面推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体系逐渐成型,近年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也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4个法定领域,拓展到英雄烈士、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13个甚至更多领域。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强调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表明公益诉讼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得到生长,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接着,宋京霖从实践层面介绍了行政公益诉讼的成效。其成效不仅最近5年有很直观的数据反映,而且在宏观层面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宋京霖副教授结合吉林省检察机关督促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检例第16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案(检例第166号)以及视频《公益诉讼检察宣传片--守护美好生活》,生动阐释了行政公益诉讼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解决社会治理难题等方面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宋京霖还从理论层面分析了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理论问题,如公共利益的界定、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区别、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与其他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的区别等,并剖析了这些问题是如何对行政公益诉讼构成挑战。讲座接近尾声,宋京霖副教授就自身一直思考的两条研究主线,即本国法与外国法的关系、纸上的法与实践中的法的关系,与大家分享了学习工作心得和感想,鼓励在座同学要更加注重以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立场,推动我国法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宋京霖的讲座得到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在场同学就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实质性、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的双赢多赢共赢互动关系、检察机关是主动还是被动获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未来检察机关是否会授权社会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宋京霖副教授均一一作了回应和解答。

    随后,刘权教授就此次讲座做简要总结,指出宋京霖副教授对行政公益诉讼从无到有、办案数量从少到多、影响力从弱到强做了比较详细的阐释,并结合典型案例对行政公益诉讼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很好地分析。刘权强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必将在实践中不断发展、逐步完善。

    最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图、文/廖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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